任军锋 | 现代世界道德和秩序重建的可能性
百年来一直渴望“出洋”、“留洋”从而为中国找到实现民族自救“真理”的中国先知先觉者们需要“回家”,他们能否从那久已被遗忘的文明根系中找到制度移植的新的再生机制?这或许正是李猛《自然社会》对长期主导西方现代性实践的自然法学派的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论旨深入考察的命意所在。
百年中国人认识西方文明的途径无非两途:要么是文献式的翻译介绍,要么是观念式的中西比较。由于西欧三百年的转型在中国被压缩为一百年完成,致使“现代病”在中国表现出空前的紧迫性,由此引发的中国知识人的精神焦虑尤为突出,情绪波动也格外激烈。由于受到所谓“拿来主义”的宰制,百年来中国知识人对“西方”的认知长期为某种先入之见左右,致使中国人脑海中的所谓“西方”始终无法摆脱意识形态窠臼,这就使中国的西学研究长期以来无法进入西方文明传统脉络内部,形成对这一传统本身内在问题及其矛盾的深入理解。百年中国曾经以空前的广度和深度认识西方、学习西方、反思西方,可以说,到21世纪,“西方”已然成为中国人文明经验的一部分。对当代中国学人来说,深入西方文明传统内部,把握其本身的问题线索,必然是深入理解中国自身的前提和有机组成部分。
李猛新作《自然社会:自然法与现代道德世界的形成》(以下简称《自然社会》)正是力图进入西方文明传统内在理路的作品,如果将其放在百年来汉语学术史传统之中,《自然社会》可以被视为百年来中国学人试图理解西方文明的标志性成果。对于古今中西交相冲撞的现代中国来说,现代西方的难题也是当代中国的难题,甚至在许多时候中国正在以西方所未曾经历的复杂性和规模呈现西方曾经和正在面临的难题。面对这些难题,一方面端赖于以李猛为代表的新一代中国学人的学养和见识,另一方面则需要他们对这个波澜壮阔却危机重重的时代保持足够的智性上的敏感。
李猛著《自然社会:自然法与现代道德世界的形成》
鲁滨逊·克鲁索:一个人与一种文明
在笛福的小说世界,鲁滨逊·克鲁索是普通人的隐喻,李猛将之移接到有关自然法学派道德和政治哲学的研究。通观全书,鲁滨逊的故事并非仅仅作为《自然社会》论题的引子,而是贯穿整部著作的方法论:鲁滨逊的“孤独”是哲人式的孤独,因为沉思是一种普遍的孤独,这种孤独不是荒岛式的离群索居,而是“让自己的灵魂和心智超拔在世界之上,严格地引导自身,与整个人类社会分隔开”。这是哲人式的“在世界之中”的孤独,真正孤独状态确保沉思不受任何流行意见、党派偏见的羁绊,使哲人的心智保持充分的自由:“人需要的是理解孤独的真正意义,能够与自己在一起,才能独自面对上帝。”这种孤独者既是“去世界化”的、“脱离社会”的,也是“在世界之中”、渴望“回归社会”的,这是一种“哲人王”式的孤独。
鲁滨逊的历险还是现代人的普遍经验:“在无人踏足的荒岛上孤独生活的鲁滨逊发现了脚印之后,政治,而非经济,就成了生活的主题。”从自然状态到政治秩序,鲁滨逊的道德和政治经验成为《自然社会》探讨以现代自然法学派为代表的道德和政治哲学的“经验”基础和“历史”依据。作为“自然状态中孤独的陌生人”,鲁滨逊的经验就是每一个现代人的经验,鲁滨逊是一个人,却是现代人作为类的象征,鲁滨逊就是我们每个人自己:渴望稳定却不满现状,想要有个家的同时却渴望冒险,寻求安宁的幸福的同时却力图摆脱这种幸福,渴望回家却随时盼望再次出海,极其现实的理性化算计却寻求超越现实的精神救赎。“这种精神化地结合理性与历险的生活方式,才使鲁滨逊的世界成为了我们的世界”。理性与冒险的这种悖谬结合,鲁滨逊的精神气质正是整个现代人精神气质的折射。鲁滨逊曾经面对的道德世界和政治世界,正是现代自然法学派尽心竭智力图重建的世界,从霍布斯、格老秀斯、苏亚雷斯、普芬道夫,《自然社会》在道德哲学及其衍生的政治哲学层面对现代人的生活世界做了系统梳理和深入反思。
在《自然社会》中,鲁滨逊不仅作为哲学认识方法论和现代“历史经验”的隐喻者,更代表着一种文明系统在现代洪流中的生存体验,这应该是李猛著述背后更为深切的文明史关怀:“任何漫游,都离不开家。漫游与其说是离开家,不如说是返回家。漫游者在离开家之后,又要踏上返乡的路。不能返乡的漫游,不是漫游,是没有目的的流浪,是终身的放逐,最终是抹去一切踪迹的毁灭。……鲁滨逊的家,建立在自己的漫游世界中。鲁滨逊在自己的历险中为自己营造了一个孤独者的家,安全,但有些荒凉。”这既是自然法学派从现代道德秩序出发重建政治秩序努力的写照,更是二十世纪中国人生存经验的折射。对于这一生存经验,李猛直到书的最后才一语道破:“无论革命的发生出于思想的自我启蒙,还是历史情势的被迫,或是兼而有之,革命留下的如果不只是文明的废墟,就势必需要为其中的人们重新找到共同生活的可能。每一个鲁滨逊都想要回家,哪怕是为了再次出发。只是当自然法已经不能充当‘我们的星与罗盘时,谁能在荒凉的大海中看见我们日渐远离的陆地?”
《鲁滨逊漂流记》插图
从《论抽象社会》到《自然社会》
李猛是施特劳斯的传人,《自然社会》与施特劳斯的《自然权利与历史》在学术旨趣上是一贯的:即通过古代人与现代人之间的争执诊断“现代病”的由来,进而探寻可能的解救之道。所不同的是,《自然权利与历史》是一部道德哲学著作,《自然社会》则是一部道德/政治哲学著作;《自然权利与历史》面对的是现代革命和启蒙留下的精神废墟,即道德虚无主义,《自然社会》面对的则是现代道德世界的危机而引发的政治危机;如果说《自然权利与历史》是宣示性的,它致力于颠覆“疯癫的哲学”,树立“成熟的哲学”即政治哲学,而《自然社会》则致力于实践这种政治哲学;《自然权利与历史》只有古今问题,而《自然社会》不仅有古今问题,更有中西问题,它以学术史带动问题史,以西方现代自然法理论和实践的双重危机的内在理路为对象,其理论视野却涵涉现代中国道德和秩序重建的可能性:百年中国在东洋、西洋的精神漫游中充分体验了希望与失望的杂陈况味,最终却发现自己当初向往的“大海”原来一片荒凉。如今,中国的知识人要么跟自己的历史 (既包括百年史也包括千年史)过不去,要么跟某个已经被高度意识形态化的所谓“西方”过不去。
如何找到“我们的星与罗盘”?
早在1999年,李猛发表《论抽象社会》一文。在文中,李猛力图走出传统的现代性批判的窠臼,剥去“抽象社会”概念作为社会分析工具的意识形态色彩,呈现现代社会抽象性的形成及其复杂性和内在张力。为此,摆在现代人面前的并非如一般所认定的束手就擒的宿命,而是为我们提供了进行更多开放性选择的可能性。在西欧和发展中国家,“抽象社会”之所以在现实中表现出明显差异,在于“西欧的理性化进程是一种借助相互制衡的复杂力量关系之间的冲突来实现的自发过程。但整个发展中国家的制度移植,却是典型的人为设计的社会工程……在这种设计过程中……理性化的移植都变成了单纯移植程序技术”。由于缺乏本土化的伦理实践,致使发展中国家在表面的经济繁荣背后缺乏抽象价值的支撑,导致其日趋沦为“空壳式的现代社会”。
李猛的这一比较分析更多是提示性的:究竟西欧社会如何在政治上和道德上克服并消解现代性的破坏性力量?《自然社会》似乎才刚刚开始。从本书的研究看,自然法学派重建现代政治和道德秩序的努力即便在理论上也陷入了内在悖论,那么接下来的议题便是:西欧社会尤其英国以及后来的美国政治实践中在克服自然法理论所指示的诸多困难方面做了哪些建设性的尝试?其中成败利钝的复杂故事需要我们在方法论上打通政治史和政治思想史,重新考量盎格鲁-萨克逊政治传统的现代性实践,这或许是《自然社会》作为一部哲学著作对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者提出的一项艰巨任务。
从《论抽象社会》到《自然社会》,对于现代中国正在面临的这一空前严峻的挑战,《自然社会》通过对自然法学派哲学家内在思想理路的检讨,对现代道德和政治秩序面临的挑战做出了深层次的理论回应。对于现代性的反思以及对“现代病”的诊断,李猛已经彻底摆脱了长期困扰汉语学术界的普遍的精神戾气,在著述中保持了高度的智性上的温情。可以说,李猛正是施特劳斯毕生戮力培养的“清明而温良的政治哲学家”。
何谓“自然社会”?
将“自然社会”作为概念分析工具,较为系统的可追溯至英国思想家艾德蒙·柏克,在1756年发表的《论自然社会,或论形形色色的人造社会所导致的诸多悲惨和罪恶》(A Vindication of Natural Society:or,A View of the Miseries and Evils Arising to Mankind from Every Species of Artificial Society)一文。柏克论证指出,自然状态虽然有诸多不便:诸如人们之间缺乏彼此交往、得不到彼此协助、人与人之间发生争端时缺乏居间的仲裁者,但生活在自然状态的人们彼此平等,营养主要依靠植物,树上结有浆果,枯枝用来搭建栖息地,两性之间的自然需求使他们相互吸引,彼此结合,繁衍生息,社会观念应运而生。这种建立在人的自然嗜好和本能基础之上的社会即“自然社会”,它不同于人为建立的“政治社会”。政治社会包括国家、法律、市民社会、政府等等,在柏克看来,政治社会的诸多人造设施正是人类不断走向堕落的罪魁:本来建立政府、委派官员的目的是防止人类激情失控而彼此伤害,然而统治者自己却沦为施害者。而所谓的形形色色的政体设计非但未达到预期效果,反而为害更甚。为了防止一种罪恶而人为建立起来的种种制度,却制造出新的罪恶。新的罪恶要求新的变革,新的变革又导致更为严重的罪恶,柏克最后追问道:“假如自然法即上帝法,难道造物主的神圣智慧就是将自己的秩序构想交给愚蠢的人类制度去落实吗?”在柏克笔下,“自然社会”毋宁是一面镜子,透过它人们可以更为清楚地发现现代社会面临的种种弊病。
李猛沿用同一概念,但概念所指却比柏克复杂得多。在李猛的概念系统中,“自然社会”首先与“自然政治”相对应,“自然政治性”是古典政治哲学和道德观念的核心,而“自然社会性”则是以自然法学派为代表的现代政治和道德哲学观念。在自然法学派那里,“自然社会”与“政治社会”(国家)对应,在现代政治中,自然与政治之间在古典意义上的直接联系已经发生断裂,但政治性与社会性之间依然存在密切关联:“现代政治的建立,必须基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性结合,无论是克服,还是保障这一社会性的形态,现代政治生活及其统治权威,都必须以‘社会性,为出发点,构成一个‘政治性的社会,而不仅仅是古典意义上的‘政治共同体。正是这一社会,才使自然与政治的古典联系面临决定性的困难。”
可见,在以自然法学派为代表的现代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中,古典意义上的“自然”观念逐步淡出他们的视野。在现代自然法学派重建道德秩序和政治秩序的一切努力中,从“自然正当”到“自然权利”,自然法与实定法的界线日趋模糊。“自然社会”更接近“人造社会”,这正是现代自然法的悖论以及现代政治秩序的内在危机(革命)的源头:“区分了自然社会与政治社会,将社会性与政治性分离,孤立或抽象出一个无须政治性奠基的社会,这只是现代自然法学派的第一步。在此之后,自我保存的绝对化,自然法权概念的重构,特别是自然法与自然权利概念的澄清,以及借助新的自然法理论建构家庭、财产、国家乃至国际社会的关系,都是现代自然法学派尚待完成的任务。即使对于阐述自然社会性概念来说,格老秀斯的工作也并没有完成,有待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理论从意想不到的方向将其推进到令现代人惊讶,但又无法回避的极端立场。”在霍布斯看来,不仅古典意义上的“自然政治性”学说难以成立,甚至“自然社会性”也成了疑问,人天生并不适应社会,而是要利用人们对暴死的恐惧、借助政治社会的人为力量(纪律)迫使其适应社会,因此,非但人的政治性不再如亚里士多德认定的那么“自然”,甚至人的社会性也不“自然”了。
现代自然法学派为重建政治秩序而抽象出的道德空间即人造自然,反过来成为颠覆政治秩序的道德力量,自然状态(战争状态)成为时刻伴随政治社会(和平状态)的潜在威胁。
正如《自然社会》一书的副标题“自然法与现代道德世界的形成”所提示的,作为自然法学派构建政治社会的人性基础,“自然状态”首先并非文明社会之前的某个历史阶段或某种“前政治”状态,而是以霍布斯为代表的现代自然法学派重新建立政治秩序的道德前提。“‘自然状态,不是神话,但尚未成为历史,它是现代道德科学和政治哲学试图突破传统,彻底更新我们生活的理性起点。”而要将“自然状态”作为道德哲学概念,现代自然法学派必须对传统的从文明发展视角看待“自然状态”的做法进行根本性的改造:“现代自然法学派要阐述系统的自然法学说,首先要面临的一个任务就是如何调和自然状态理解的政治和文明视角,开辟自然法得以发挥作用的道德空间。”自然状态是政治社会的克服对象,却始终伴随政治社会左右,使政治社会时刻面临堕入自然状态的可能,和平状态始终面临战争状态的威胁。在现代政治秩序中,国内政治时刻面临革命的潜在威胁,国际政治在战争的阴霾下维持着脆弱的平衡,而一旦失衡便陷入了无休止的“为和平而战争”的怪圈。而霍布斯对自然状态中人的道德世界的否定性“描述”,成为现代政治社会即“大利维坦”的合法性基础。现代理性国家既然不再认可人们道德自主的可能性,其本身的行为逻辑反过来必然会对人的道德世界产生强有力的模塑作用,霍布斯本来的道德假设以“自我实现的预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的方式转化为道德现实。“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不仅成为现代人的政治宿命,也成为他们的道德宿命。现代主体被抛入一个“没有世界性的世界”:“现代主体的这一存在方式意味着,在一个被抛者们遭遇的世界中,伦理学几乎是不可能的,那个与伦理关系息息相关的政治生活,转变为以权力安排为焦点的政治制度。而这一政治制度,既然是被抛者的人为制作,就有它的出厂日期和使用年限,政治最终从自然的土壤被移放在社会采购的历史货架上……一种在生活内在肌理中的世界解体,这是霍布斯的子孙们必须面对的现代命运。”
利维坦
现代人道德世界经历的这场空前的革命既使人造的“契约国家”成为必要和可能,也使它时刻面临倾覆的危险:“自然状态的阴影,化身成绝对主义的雾霾。”契约国家的人为性与自然人性之间的紧张状态成为自然法学派努力构建的现代政治秩序始终无法消除的障碍:“在霍布斯的国家中,即使是从理性的和平生活着眼,人为建立的主权者,仍然像自然国家中的征服者,具有和自然状态下的自然人一样的自由。人造国家这部机器中的自然灵魂,而不是这部机器的自然质料,或许才是这部机器必死的真正原因。”现代自然法学派的“契约国家论”似乎打开了人性的“潘多拉盒子”:激情、贪婪、腐败、虚荣、猜忌等等在他们的“自然状态”构想中得到充分释放。自然法学派理论家们紧接着力图在通过“人造国家”重新关上这个盒子,道德的革命反过来成为革命的道德,革命者宣称以暴力结束暴力,借助战争结束战争,革命的目标即反革命,战争的目标即反对战争。在日趋理性化的现代政治中,人民处处猜疑统治者,统治者处处防范人民,政府与人民彼此指责,“贪官”与“刁民”相互催化,彼此忌怨,现代国家的统治日益表现为一套僵硬的行政技艺,道德淡出了政治,伦理学淡出了政治科学。
结语:寻找“回家”的“星与罗盘”
在20世纪现代性浪潮的强有力冲击下,为了实现富强,合群自保,中华民族为此付出了极其沉重的代价。这一代价不仅表现在政治层面,更体现在文明精神层面。从“新国”到“新民”,从救亡到启蒙,从政治革命到文化革命,从“一边倒”式地崇俄到“一边倒”式地崇美,百年来一直渴望“出洋”、“留洋”从而为中国找到实现民族自救“真理”的中国先知先觉者们需要“回家”,他们能否从那久已被遗忘的文明根系中找到制度移植的新的再生机制?这或许正是李猛《自然社会》对长期主导西方现代性实践的自然法学派的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论旨深入考察的命意所在。寻找“回家”的“星与罗盘”,正是经历了启蒙、革命、救亡、富强交相催逼的现代中国于21世纪真正自觉所面临的艰巨课题。
学林(2016.1.29)| 现代世界道德和秩序重建的可能性
任军锋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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